保母反課稅 按契約課徵 國稅局挨轟

更新日期:2011/05/06 04:11

持布條抗議 雲縣分局強調非全國第一個開徵


自由時報記者黃淑莉/斗六報導〕國稅局雲林縣分局針對合格保母課徵所得稅,且按契約金額課徵,引起強烈反彈,數十名保母五日在縣府高喊「吸血國稅局、霸凌保母」,表達抗議。


「兒子收入低,為了減輕兒子養孩子的負擔,賣老命上了一百多小時的訓練課程,又考上保母證照,幫忙帶孫子一毛錢也沒拿,現在卻要被課稅!」一名阿嬤級保母拿著國稅局通知的稅單無奈地吶喊。


保母指應統一配套


另名保母表示,保母無固定雇主,又有一定支出,且大多數保母都是經濟弱勢,在家當保母貼補家用,保母的收入微薄,課稅的話將影響生計,若要課稅,也應有全國統一的配套措施,不能只課雲林縣保母的稅。


數十名保母昨日原訂到國稅局雲林縣分局抗議,經社會處協調,昨日在縣議員李建志陪同下,在社會處召開協調會,保母們手持「吸血國稅局、霸凌保母」以及「保母收入低、課稅窮忙」等布條抗議。


李建志指出,保母無一定雇主,國稅局依契約金額課徵,但有些保母簽訂契約後,幾個月後就解約,按契約核課金額並不公平,因為保母「妾身未明」,至今其他縣市並未對保母課稅,唯獨雲林縣課稅,且追繳至九十七、九十八年。


縣府社會處長丁彥哲表示,保母課稅起因係審計部糾正縣府,未依所得稅法第二條規定,將接受托育且由家長申請補助的社區保母、總計一百一十三人的所得證明資料通報國稅局;國稅局張姓承辦人員說,所得稅法第二條規定有所得就要納稅,且憲法亦規定納稅是國民應盡的義務。


有疑慮個案可舉證


國 稅局的解釋更引起現場保母強烈反彈,他們堅持國稅局說明,為何其他縣市不必課、雲林縣要課?雲林縣分局事後發布新聞稿表示,雲林非全國第一個課徵,南區國 稅局所屬安南稽徵所、臺南市分局等稅務單位,依通報資料也於九十九年間就該等收入核稅發單,日後其他縣、市分局、稽徵所也將依通報資料陸續歸課開徵,有疑 慮的個案可舉證,並填寫綜合所得稅更正申請書,該分局會以同理心研議,依法以對民眾最有利課稅方式辦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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