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於約定 (托育契約書) 中的一些小細節解說~~


一般來說,不管是口頭或是書面(契約)約定,一旦約定了就該依約行使,這純粹是雙方誠信問題。約定細節常會因為雙方有所顧慮或是認知不同,而出現不一樣的解讀。
舉例來說:
 

一、  中途解約時的獎金及托育費的問題


家長提出時的處理:約定的托育日期未到之前,因故而提前解約時,需要多付一個月或是半個月的托育費,當成彌補。獎金部分則收托滿半年以上,就需要支付保母一個月的年終獎金。


保母提出時的處理方式:則保母必須退回餘額,並不能要求年終獎金。


 


二、  提前解約歸屬責任


歸責家長的話,保母可要求托育費的補償及年終獎金。


歸責保母時,則不能要求費用補償及年終獎金。


 


三、  約定天數預告終止托育或是不再續約


家長未依約定天數,預告要中止收托關係時,保母可要求費用補償。


保母未依約天數,提前預告要中止收托關係時,則要退回當月剩餘天數的費用。


 


四、  實際托育的天數計算


家長未依約送收托兒到保母處,視為主動讓保母休息,不得要求保母退費或是擇日補過。


保母有事無法照顧收托兒,請家長自行照顧時,則以請假論,保母需要退回請假日數的費用方式處理。


 


五、  中止、終止及約滿的解釋


中止→臨時的、沒有預警、未到期限、提前。


終止→約定的時間到了,孩子依照正常就讀的行程,完成的意思。


約滿→約定的日期到了,但孩子還未到就讀幼稚園的時間,或是雙方先簽定短期約定日期到了,未再續約的意思。


 


六、  約滿未再簽定新的契約時


經家長與保母協調認同後,未再簽定新的約定時,視同延用之前的契約內容。


 


七、  法定收托兒的人數


所謂【法定】這兩個字,顧名思義指的是政府規定的人數,不是家長規定保母收托的人數。所以;保母只要不違反政府規定,家長無法反對的。保母可以根據實際的情況調整收托的人數。


 


八、  收托人數的多寡會影響收費或是照顧品質


收托人數並不是保母收費高、低的標準,但確實有家長不想保母一對二,而付高額托育費給保母。


也有保母會依收托人數而調整收費,但那大多是集體收托方式。(照顧人數多於四人以上)


照顧品質上當然是家庭式的保母在照顧上佔優勢,因為收托的孩子人數少,比較了解每個孩子的狀況


集體照顧方式→要看照顧者與收托兒的比率是否平衡。如果;一位照顧者要照顧5名以上的嬰幼兒時,那就要多加注意了。再者;依照規定,保母是不可聯合收托的,是不合法的,除非有申請立案。


不過這項所提的這些,都要看照顧者本身的照顧能力以及他的想法。


 


九、  寒暑假或是短期不送托時的處理【常因雙方認知上的不同,而引發爭執。】


教職人員因為有寒暑假,這段時間不會將孩子送至保母家時,需要付收托費嗎?是全額還是半額?


通常是付半額,這就像是『停薪留職』一樣的,看似保母佔便宜,其實是雙方互利。家長不用擔心保母找過新的,保母也不用擔心,過完暑假失業了。


『短期不送托』,可能因為要出國或是家裡長輩要照顧時,該怎麼處理呢?


這樣的情形,家長還是要支付托育費給保母。『家長未依約送收托兒到保母處,視為主動讓保母休息,不得要求保母退費或是擇日補過。』


 


十、  是老闆、雇傭還是共利關係?


家長部分:絕大部分都認為是雇傭關係,『家長→雇主  保母→傭』。所以雇主發命令,傭就要照做,一切聽從雇主的意思。卻又希望,保母能在照顧及教養上,提供意見,但;又不想被保母吃定了。只要保母的表現不如自己的意,就威脅要找過保母


保母的身分,本來就很模糊。到底是老闆?還是被雇用的員工?亦或是專業人士?


若說是老闆,卻又要求家長給年終獎金,也不會因為孩子沒來,而主動退費給家長,可又主導教養的方式。


說是員工,卻又像是身懷絕技的專業人員,可又要仰人鼻息,看人(雇主)眼色,雇主說一,他就不敢說二。對家長的要求照單全收,也不管自己的權益是否受損!更不敢說出自己的想法與要求。


那麼是專業人士嘍!不過又希望家長 給的費用,可以隨年資調高,卻又不想被家長束縛住。不過;可以大聲的說出自己想法,並堅持做該做的事情和該反應的情況,照顧上的專業知識,可以被充分尊 重。但是;也常因為敢在未托育前,提出自己的條件,而讓家長怯步。(認為是要求太多了。)


 


十一、提前告知的原因(終止或中途解約)


除了;是讓保母可以接新的收托兒外,主要是跟收托兒做心理建設及預告,以免孩子感到莫明或不安。


 


十二、獎金、逾時費、臨托費


           逾時費=加班費   


獎金包含端午、中秋、年終


臨托費用假日和平日的收費不依樣


 


十三丶副食費的收取


副食指的是未滿一歲還在喝奶的寶寶


因為要讓他能接受牛奶之外的食物


並精確的知道是否有過敏體質


所給予的食物


而這費用的收取包含,食材本身和處理過程所需的費用


不是說都只是吃的部分


以上所提的小細節解說,部分因為太過於繁細,只能做粗淺的解釋,還是要雙方多溝通才是『上策』!


 


引用 : 基隆保母聯絡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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