弱勢勞工→最高補助8千元
一般勞工→補助6千元
勞委會職訓局訂定相關補助辦法,只要参加照顧服務員及保母訓練,皆可補助。
政府正推動長期照護系統,為了鼓勵國人從事照顧服務員及保母,勞委會職訓局訂定相關補助辦法,凡是中高齡勞工、失業勞工、 獨立負擔家計、外籍配偶及大陸配偶等弱勢勞工,只要参加照顧服務員及保母訓練,並取得結業證書者,最高可補助八千元;若屬一般在職勞工,照顧服務員可補助5千元,保母可補助6千元。
國內長期照護人力長久不足,配合發展長期照護系統,政府將【照顧服務產業】納入六大新興產業,希望透過相關人才培訓,補足所需人力,其中勞委會職訓局負責人力培訓,決定對参加「照顧服務員」及,「保母」訓練者,祭出補助誘因,因而訂定「辦理照顧服務職類職業訓練補助要點」。
職訓局表示,根據該項要點,若是屬於就服法的「特定對象」如長期失業、中高齡、身心障礙者、獨立負擔家計者、家暴受害人等,或是要點中規定的失業勞工、獲准居留的外籍配偶、大陸配偶,以及犯罪被害人、受災戶、無戶籍國民等人,都可獲得所有参訊費用補助,最高補助金額8千元。
此次補助對象也將一般在職勞工納入,但是補助金額則較弱勢勞工少,若是参加,「照顧服務員」,每人補助5千元,若是参加,「保母」訓練者,每人可補助6千元。
職訓局強調,参訓機構包括大專院校及依法設立的醫療機構、護理機構及財團法人社福機構等,参訓者必須先自付訓練費用,獲得結業證書後,在據以向職訓局申請補助訓練費用。
此項方案以鼓勵師業者及中高齡、婦女為主、因此職訓局要求辦理訓練單位招收訓練對象,每班在職勞工比率不得超過10%。
消息來源:990422 聯合晚報